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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6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9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doc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doc 
 
 
海关总署
2014年3月27日
 
关键词: 海关总署 公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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