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日本对中国产植物性蛋白的处理
2020-01-23  浏览:559

    2007年4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通知,进口者如果发现中国一家企业生产的包含小麦蛋白食品进口,自主将其销毁或者退货,同时报告企划信息科检疫所业务管理室。

    2007年5月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向各检疫所再次发出通知,由于除该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植物性蛋白也可能含有三聚氰胺,请生产者协助实施检查,并联系企划信息科检疫所业务管理室。

    附:

    1.检查对象及频度

    每批次中国产的以米及小麦为原料的蛋白(包含面筋)进口时,保留货物进行检查。

    2.采样方法及试验实施机关

    根据2006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5号附加的附表2《添加物②不均一分布》采样,由横滨检疫所及神户检疫所进口食品检疫·检查中心进行试验。

    3.检测方法

    美国FDA公布的方法

    4.其他

    当检查出三聚氰胺时,在确认生产过程中有无使用三聚氰胺的同时,上报企划信息科检疫所业务管理室。

    此外,对于1中检查对象之外的植物性蛋白(大豆蛋白等),实施基于2006年3月30号食安输发第0330005号的监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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