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日本对我国生产的生荔枝加强监视检查
2020-01-23  浏览:920

201210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10052号通报:近日,根据20123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2号通报(于2012927日最终修订为09273号通报),对于2012年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国生产的荔枝的某些批次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加强对于以下产品下述项目的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生产荔枝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制造并出口的荔枝,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除虫脲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生产的荔枝(包括除虫脲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我们编辑注:通报原文请见 食安输发1005第2号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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