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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2014-04-11  浏览:10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京安”牌野山梨等4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件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抽样地点
1 重庆怪味胡豆 怪怪 180克/袋 2013.7.4 重庆欣泰发食品有限公司 酸价mg/g (≤3/1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回龙观第二分公司
2 福圆运果脆 福圆运 30克/袋 2013.7.22 山西福运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g/kg (≤0.1/0.20) 北京十三陵金运通商场
3 野山梨 京安 350克/盒 2014.1.3 北京鑫益丰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硫g/kg(≤0.35/0.71)
苯甲酸g/kg(≤0.5/1.7)
北京十三陵金运通商场
4 青豆王 雅利来 120克/袋 2013.8.20 潮安县雅利来食品有限公司 酸价mgKOH/g (≤3/9.9) 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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