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3247号公告,预告制定“由日本输入之食品,需检附日本官方出具之产地(都道府县)证明,始得申请输入食品查验”,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
台湾地区拟要求日本输台食品检附官方产地证明
2020-01-23 浏览:586
2014年10月2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3247号公告,预告制定“由日本输入之食品,需检附日本官方出具之产地(都道府县)证明,始得申请输入食品查验”,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