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美国对华味精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2020-01-20  浏览:723
    2016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味精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初步裁定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的全部38家中国企业适用40.41%的中国普遍税率。利益相关方可于本次行政复审初裁发布后30天内就上述结果提交书面评述或书面请求。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的调查期为2014年5月8日~2015年10月31日,涉案产品为美国协调关税号2922.42.10.00项下产品及2922.42.50.00、2103.90.72.00和2103.90.74.00项下的部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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