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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花生注意欧盟黄曲霉毒素限量标准
2020-01-23  浏览:647
       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1月份我国多批次出口花生被通报,通报原因为黄曲霉毒素超标。
 
    2010年欧盟委员会发布 (EU)No 165/2010条例,对花生、开心果等食品中的黄曲霉毒素残留进行了修订。
 
    按照该限量,供人直接食用或者用作食品配料的花生及其他油籽、坚果及其制品(不包括巴旦木、开心果、杏仁、榛子和巴西坚果)黄曲霉毒素B1为限量2.0μg/kg,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 限量为4.0μg/kg。我们提醒花生出口企业严格控制产品中的黄曲霉毒素限量。
 
    1月份我国被通报的花生产品如下:
 

通报时间

通报国

通报产品

编号

通报原因

销售状态/采取措施

 

通报类型

2017-1-6

荷兰

花生

2017.AAP

黄曲霉毒素B1超标

通知发货人,未在市场销售

拒绝入境通报

2017-1-3

希腊

脱皮花生

2017.AAC

黄曲霉毒素B1超标

官方扣留,未在市场销售

拒绝入境通报

2017-1-11

保加利亚

花生

2017.ABA

黄曲霉毒素超标

通知当局,未在市场销售

拒绝入境

2017-1-19

塞浦路斯

花生

2017.ACQ

霉菌

扣留,未在市场销售

拒绝入境

2017-1-25

保加利亚

带壳花生

2017.ADI

黄曲霉毒素超标

未获准进口,未在市场销售

拒绝入境

2017-1-31

英国

花生

2017.AEH

缺少卫生证书

不批准进口,未在市场销售

拒绝入境

    原文链接:https://webgate.ec.europa.eu/rasff-window/portal/?event=searchResult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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