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欧盟修订植物油脂等的最大限量标准
2020-01-23  浏览:635
   2018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8/290号法规,修订(EC)No1881/2006号法规附件,关于植物油脂、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特医食品中缩水甘油脂肪酸酯的最大限量标准的规定,即并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本法规附件中列出的在本法规生效之前合法投放市场的食品,可继续销售至2018年9月19日。(EC)No1881/2006号法规附件第4节修订如下:

附件章节

产品名称

最大限量(μg/kg

4.1

氯丙醇

 

4.1.1

水解植物蛋白

20

4.1.2

酱油

20

4.2

以缩水甘油表示的缩水甘油脂肪酸酯

 

4.2.1

供消费者或食品成分使用的植物油脂,但4.2.2所述食品除外

1000

4.2.2

用于生产婴儿食品和婴幼儿谷类加工食品

500

4.2.3

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特医食品(粉状)

75(截止2019630日),50(自201971日起)

4.2.4

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特医食品(液态)

10.0(截止2019630日),6.0(自20197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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