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卫健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2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6号)
2020-08-17 浏览:
988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微纤化纤维素纸浆等16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解读《关于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2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6号)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