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国内资讯
台湾地区发布修订碎米等10中产品进口规定
2020-12-14 浏览:
476
2020年11月3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发布贸服字第1097036510A号通知,修订碎米等10中产品进口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如下:非经主管机关统一,含有境外生产国内生产的糙米、糯米、碎米等10中产品,不得进口。但经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实施。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