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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禁止阿勃勒果实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2021-05-17  浏览:903
   2021年5月12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0130019号函告,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禁止阿勃勒果实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但台湾地区本地产品的制造日期或进口产品的进口日期早于该规定生效日期时,允许产品继续销售至其有效日期期满。

 

  该种原料目前仍在“卫福部食药署”发布的《可供食品食用的原料汇整一览表》内,禁止使用的原因是长期食用含果实中活性成分羟基蒽类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补充品具有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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