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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发布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
2021-06-25  浏览:729
     2021年6月24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第1101301242号通知,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增订「香豆磷(Coumaphos 或 Coumafos)」在牛之肌肉、肝、肾、脂等四项残留容许量。

 

  二、增订「加米霉素(Gamithromycin)」在牛之肝、肾、脂;猪之肌肉、肝、肾、脂(含皮)等七项残留容许量。

 

  修正对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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