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将新鲜果蔬的辐照吸收剂量规定为150Gy-1KGy之间;
2. 规定允许接收辐照处理的水果蔬菜种类应包含但不限于澳新食品法典附表22规定的品种,同时明确干燥或新鲜豆类、坚果、种子不得使用辐照处理。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