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外资讯 » 欧盟 » 正文

欧盟建议提高酒类最低消费税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11    浏览次数:58    评论:0
   欧盟委员会8日建议将过去14年未变的酒类产品最低消费税税率上调31%,以使这一底限税率跟上近年来物价上涨的步伐。 

    欧盟委员会当天表示,1992年制定的酒类最低消费税税率在今天看来已经过低,为避免让这一底限变得“毫无意义”,各成员国均要求将其上调。如果建议最终被通过,各成员国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税率。对有困难的国家,执行日期可最晚推迟到2010年1月1日。 

    据悉,新办法将对强化酒、烈酒和啤酒产生影响。但和过去一样,欧盟对无泡和加泡葡萄酒仍不设最低消费税。欧盟委员会认为此次上调幅度不大,平均每半升啤酒的价格最多不过增加约0.01欧元,因此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影响。 

    大多数欧盟成员国目前的酒类消费税已经比本次调整后的最低税率还高,因此在25个成员国里,只有12个国家需做调整:马耳他、立陶宛、德国等7国需上调本国的啤酒消费税;希腊、塞浦路斯等5国需上调强化酒税率;塞浦路斯和斯洛文尼亚两国需上调烈酒税率。
 
关键词: 酒类,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0609/11/52617.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