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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出口日本须办原产地证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14    浏览次数:642    评论:0
 记者昨天从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最近该局为省内众多向日本出口水产品的企业集中办理了一批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中为出口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书”,是为了这些企业的水产品能够在日本顺利通关并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据悉,日前,日本驻华大使馆通告国家质检总局:从今年10月14日起,中国输日的蛤蜊、海胆、蚬、海蟹、毛蟹、赤贝、虾、海参、比目鱼、鲽鱼、章鱼、文蛤、鲍鱼等须提交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和顺利通关。江苏是水产品出口大省之一,目前大部分水产品出口日本商品都能够达到原产地标准。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我省广大水产品出口企业,由于日方不接受后发证书,为确保输日货物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及顺利通关结汇,向日本出口水产品的企业要提前到检验检疫机构申办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以减免数额可观的关税。

    办理原产地证书,使江苏许多外贸企业切切实实尝到了区域性优惠政策的甜头。如南京去年一年就签发原产地证书11.6万份,签证金额33.2亿美元,企业共获减免关税1.67亿美元。
 
关键词: 出口,水产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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