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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鲜南瓜获准对日出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08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53    评论:0
导读

2008年5月7日,日本驻华使馆通报我局,日本农林水产省已发布公告解除对我国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及新疆产新鲜南瓜的检疫限制,允许其进口。这是日本首次允许实蝇发生国生产的瓜果类新鲜蔬菜进口,是胡锦涛主席访日所取得的成果之一。 日本为保护其农业生产安全,

    2008年5月7日,日本驻华使馆通报我局,日本农林水产省已发布公告解除对我国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及新疆产新鲜南瓜的检疫限制,允许其进口。这是日本首次允许实蝇发生国生产的瓜果类新鲜蔬菜进口,是胡锦涛主席访日所取得的成果之一。

    日本为保护其农业生产安全,禁止包括新鲜南瓜在内的实蝇宿主植物进口。2004年11月,我局向日方提出要求其解除对我新鲜南瓜进口禁令的申请,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供日方评估。3年多来,我局与日方进行了20余次磋商,同时还安排日方专家来华进行实地考察。经过艰苦谈判,终于促使日方修改相关法令,允许我新鲜南瓜进口。

    我国产新鲜南瓜获准对日出口,突破了日本对我国茄科类和瓜果类新鲜蔬菜进口限制,为进一步扩大我国蔬菜对日出口奠定了基础。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日方的条件进行生产,保证输日新鲜南瓜符合日方的要求。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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