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外资讯 » 日本 » 正文

日本部分修订关于冷冻加工食品的标签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16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浏览次数:804    评论:0
导读

2008年6月6日,日本部分修订基于东京市政府消费者保护条例中包含的法规(关于冷冻加工食品)的标签指南,规定标签应当显示在日本制造并在东京市区域内分销的冷冻加工食品中下列配料的原产地。 必须在标签上显示的配料类型: (a) 易腐食品(根据《农林产品标准化和适当

    2008年6月6日,日本部分修订基于东京市政府消费者保护条例中包含的法规(关于冷冻加工食品)的标签指南,规定标签应当显示在日本制造并在东京市区域内分销的冷冻加工食品中下列配料的原产地。

   必须在标签上显示的配料类型: (a) 易腐食品(根据《农林产品标准化和适当标签法》(下称“JAS法”)第2条中关于易腐食品的质量标签标准规定); (b) 加工食品(根据JAS法第3条第5段中关于加工食品的质量标签标准规定); (c) 根据JAS法关于特殊质量标签标准管理的四种产品:冷冻蔬菜产品、加工鳗鱼产品、干鲣鱼片,以及腌制的农产品。 要求在标签上公开的配料范围: (a) 按重量前三位的配料,以及按重量构成该产品5%或以上的任何一种配料; (b) 在该产品的名称中完全或部分使用的配料。标示方法: (a) 以印刷或戳记方式、作为标签粘贴,或其它方法明显的标示; (b) 这些限制不适用于在包装标示极为困难的情况下。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0807/16/53882.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