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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食品安全局批准两种食品接触物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18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浏览次数:366    评论:0
导读

2009年12月16日,据欧盟FOODPRODUCTIONDAILY网站消息,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昨天肯定了聚氯乙烯食品接触材料内使用的两种物质,2,4-二氨基-6-羟基嘧啶和烷基苯酚磺酸酯。 欧洲食品安全对2,4-二氨基-6-羟基嘧啶(其CAS编号为56-06-4)作为热稳定剂应用于生产聚氯乙烯的

    2009年12月16日,据欧盟FOODPRODUCTIONDAILY网站消息,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昨天肯定了聚氯乙烯食品接触材料内使用的两种物质,2,4-二氨基-6-羟基嘧啶和烷基苯酚磺酸酯。

    欧洲食品安全对2,4-二氨基-6-羟基嘧啶(其CAS编号为56-06-4)作为热稳定剂应用于生产聚氯乙烯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最后欧盟委员会食品接触材料、酶、调味料和添加剂专家小组(CEF)得出的结论为,该物质只能用在与非酸性和非酒精水性食品接触的硬质聚氯乙烯内,并且该物质对食品的迁移量不超过5毫克/每公斤食物。

    另外,CEF专家小组对另一种作为增塑剂应用于生产聚氯乙烯的添加物质烷基苯酚磺酸酯(其CAS编号为C10-C21)风险评估后得出的结论是,只要该物质不用在与含脂肪食品接触的材料内,并且该物质对食品的迁移量不超过0.05 毫克/每公斤食物时就不会对消费者造成风险。

    据悉,根据欧盟1935/2004号条例,欧洲食品安全局必须在授予物质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和纳入肯定清单前做出批准指示。按照程序要求,业内人士必须向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提交申请,并最后提交给欧洲食品安全局,同时必须为每份申请制定一份卷宗。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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