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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对进口中国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实施检疫限制措施的紧急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2-24    来源: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244    评论:0
导读

(国质检动函〔2010〕8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日前,韩国植物检疫部门通报,继2009年9月从进口中国的竹芋上截获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 similes)后,再次从来自中国广东的水榕上截获此线虫,决定自2010年2月23日起,禁止进口我国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相关寄主植

(国质检动函〔2010〕8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日前,韩国植物检疫部门通报,继2009年9月从进口中国的竹芋上截获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 similes)后,再次从来自中国广东的水榕上截获此线虫,决定自2010年2月23日起,禁止进口我国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相关寄主植物,我国其他省区的寄主植物输往韩国,应在植检证书上注明产地等相关信息,否则作退运或销毁处理。目前,总局正在与韩方紧急交涉。为防止疫情传入传出,避免该项检疫措施对贸易造成损失,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各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在中韩植物检疫部门未就相关检疫措施达成一致前,请各局通知出口企业,暂停向韩国出口产自广东、广西、海南的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的地下部分(名单见附件)。

  二、针对产自其他省、区、直辖市输往韩国的寄主植物,各局要加强出口检疫,确保不带韩方关注的香蕉穿孔线虫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产地,或在附加声明中标注“This plant was cultivated and produced from an area other than the burrowing nematode infected areas”(该批植物产自于没有香蕉穿孔线虫感染的地区)。

  三、各局要加强种苗花卉和果蔬种植基地疫情监测,严格落实出口种苗花卉和果蔬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制度。如在疫情监测或出口检疫过程中发现香蕉穿孔线虫,应立即暂停相关出口基地、产区的寄主植物出口,及时向总局和地方政府报告,并配合地方农林部门做好疫情封锁、铲除等防控工作。

  四、请各局加强对进口大花惠兰等种苗花卉和蔬菜种子植物检疫工作,加大抽样比例及实验室检测力度,提高疫情检出率,截获重要疫情应立即报告,以便总局及时对外通报并采取必要的检疫措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名单
  
  韩国限制进口以下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的地下部分和根系:

  鳄梨,菠萝,荔枝,硬毛木兰,火炬松,湿地松,菜豆,黄秋葵,西瓜,萝卜,苦瓜,辣椒,西红柿,南瓜,冬瓜,韭菜,栀子,美人蕉科,茶树,咖啡,姜,苜蓿,黑胡椒,红薯,甘蔗,大豆,玉米,花生(去壳的花生仁除外),槟榔,椰子,姜黄,胡萝卜,龙葵,香蕉属,芸香科,竹芋属,花烛属,甜菜属,薯蓣属,梨属,喜竹芋属, 花竹芋属, 背竹芋属,栉竹芋属,油梨属,鹤望兰属,苿莉属,棕竹属,蝎尾蕉属,水榕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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