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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进口食品应标明详细产地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深圳特区报    浏览次数:235    评论:0
导读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食药局获悉,为了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深圳市有关部门率先行动,要求经营者标明日本进口食品的详细产地信息,以此避免日本核污染食品流入深圳市。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食药局获悉,为了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深圳市有关部门率先行动,要求经营者标明日本进口食品的详细产地信息,以此避免日本核污染食品流入深圳市。

    据介绍,目前,国内市场上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基本都只标明原产国,并未注明具体的产地。在日本福岛发生核泄漏事故后,我国已明令禁止从福岛等10个县域进口食品。但由于日本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并未详细到具体产地,还是让不少消费者心存疑虑。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要求,所有日本进口食品应当详细标明食品生产者名称及生产者所在地,具体到都、县。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刘海华告诉记者,这样做一是能确保食品的安全,另外也能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产品的产地,更放心地购买。

    昨日,记者走访梅林家乐福和君尚百货等超市,在进口食品区未找到日本食品。深圳市多家商场超市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所有产自日本的食品暂时下架,并对相关材料和原产地进行逐一核查,待修改完善产品的中文标签,符合规定后再重新上架。

    深圳天虹商场深南店店长陈燕解释说,此前,他们自检发现,部分食品的商品标识产地还是写的是日本,但是并没有很清晰地告知顾客它是哪个县,目前他们正在将中文标识这一块的空白处,加上县市,待此项工作完成后会出售日本食品。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从日本进口中国的食品,应该具有原产地证明、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些材料都应该在卖场保存,以备消费者随时查阅。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负责人强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已下发通知,要求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商场超市、进口食品专营店等食品经营者销售的日本进口食品进行排查。经查实经营日本核辐射区10都县生产或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食品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希望商超认真检查,按照该局要求规范日本食品的中文标签,保证市民的食品安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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