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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42    评论:0
导读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45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445批次,不合格13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45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445批次,不合格13批次。
 
  饼干不合格1批次:漳州乐海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顺兴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日生产的葱劲十足-苏打饼干(发酵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漳浦县深土镇宏誉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龙海市真意香食品厂2018年12月17日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糕点不合格2批次:1、周宁县连心超市销售的标称福州市仓山区富得旺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4日生产的肉松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翔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厦门金开门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8日生产的素饼「菠萝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石狮德辉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明市熊记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0日生产的泡爪,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1、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建顺兴贸易有限公司的新鲜羊肉(购进日期为2018年11月17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氧氟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福建省新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腐霉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店销售的来自宁德轩辉食品有限公司的基围虾(大)(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4、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平潭龙翔店销售的明虾(海水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4日),土霉素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泉州市远太明光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永春老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3日),铅(以Pb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6、福建大利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虾菇(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2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7、福建大利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正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2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8、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鼓楼分公司销售的明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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