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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2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4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37    评论:0
导读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等6类食品6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等6类食品6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26批次,酒类17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京东中国特产·渭南馆(经营者为渭南开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富平县科农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800mL/瓶柿原汁醋(生产日期:2019-01-19),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 3.63g/100mL,标准规定为≥4.0g/100mL(标签明示值)。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鄠邑区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卓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通丁丁牌260克/袋丁丁乐粑(川香麻辣味)(生产日期:2019-03-14),酸价检出值为5.8mg/g,标准规定为≤5mg/g;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61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督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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