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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通告5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8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87    评论:0
导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号〕,河南省鹤壁市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号〕,我省鹤壁市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在国家监督抽检中,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鹤壁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负责人:吴林财)检测结论为不合格。腐霉利实测值2.3mg/kg,标准值≤0.2 mg/kg。
 
  二、产品风险防控情况: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鹤壁万达广场分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销售者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鹤壁万达广场分公司从郑州万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郑州绿原春蔬菜有限公司处购进该批20公斤韭菜,已销售完毕。目前,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主体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9年6月1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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