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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2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80    评论:0
导读

本期公布11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罐头、豆制品、糕点、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合格样品105批次。

  本期公布11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罐头、豆制品、糕点、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合格样品10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8批次,分别为:

  1. 糕点2批次,大同市南郊区佳家玛购物中心御华帝景店销售的标称朔州市德鑫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奶西饼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11mg/g,标准规定≤5mg/g)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1.2,标准规定≤1)超标,生产日期2019年4月20日;山西麦香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麻花中霉菌(检出值4.1×104CFU/g,标准规定≤150CFU/g)超标,生产日期2019年5月28日。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饮料3批次,大同市平城区小乐土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塞上绿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棘果汁原味饮料中菌落总数(检出值n1=3.2×103 n2=3.3×103 n3=3.5×103 n4=4.9×103 n5=3.5×103(CFU/mL),标准规定n=5,c=2,m=102, M=104(CFU/mL))超标,生产日期2019年4月18日;大同市平城区小乐土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右玉县益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棘原浆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0.13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安赛蜜(检出值0.26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3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生产日期2019年2月8日;太原好主妇餐饮有限公司高新快餐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绿都沙棘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棘果汁中菌落总数(检出值n1=1.7×103 n2=1.9×103 n3=1.3×103 n4=1.4×103 n5=1.6×103(CFU/mL),标准规定n=5,c=2,m=102, M=104(CFU/mL)),生产日期2019年3月16日。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水果制品1批次,大同市城区盛世阳光土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同县园生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阳高杏脯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98g/kg,标准规定≤0.35g/kg)超标,生产日期2019年4月10日。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4.蔬菜制品2批次,山西双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生产的韭花酱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1.8g/kg,标准规定≤1.0g/kg)超标,2019年5月24日生产的韭花酱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1.8g/kg,标准规定≤1.0g/kg)超标。初检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山西双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合格105批次,分别为:

  1.粮食加工品3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2.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3项指标。

  3.酒类1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4项指标。

  4.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8项指标。

  5.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6.薯类及膨化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0项指标。

  7.调味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8.饮料1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9项指标。

  9.罐头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9项指标。

  10.豆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11.糕点1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5项指标。

  1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原料把关不严带入,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残留量过多,不仅能破坏维生素,还能使钙形成不溶性物质,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2.酸价(以脂肪计)(KOH)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糕点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与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或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3.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防腐剂使用未严格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使用。

  4.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5.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可起到抑菌防腐作用。苯甲酸是相对比较安全的食品防腐剂。但是,对于包括婴幼儿在内的一些特殊人群而言,长期过量摄入苯甲酸也可能带来荨麻疹、代谢性酸中毒等不良反应。

  6.安赛蜜

  安赛蜜的化学名称为乙酰磺胺酸钾,又称AK糖,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主要赋予食品甜味,甜度为蔗糖的200倍。造成安赛蜜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违规使用安赛蜜来调节口感,也可能是为降低成本而使用。

  7.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如果经常食用含量超标的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休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8.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有的甚至会产生毒素。食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是生产过程消毒不彻底,或是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过程中样品受霉菌污染。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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