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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05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815    评论:0
导读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盐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盐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盐涉及碘(以I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永红平价超市销售的标称唐山市丰南区第一盐场生产的盐老板加碘日晒盐,碘(以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盐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019年9月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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