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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26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07    评论:0
导读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66批次,涉及酒类、蜂产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6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指标等问题。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66批次,涉及酒类、蜂产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6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问题

  伊春市乌马河区鑫亿家超市食品部销售的标称江西上高县华侨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椴树原蜜(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4-1),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密山家家乐超市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和盛元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虎林市开心好万家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七星酿酒厂生产的高粱原浆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1-6),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3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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