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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3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63    评论:0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调味品、乳制品共12类食品11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调味品、乳制品共12类食品11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薯类和膨化食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方便食品11批次、蜂产品5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肉制品16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33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调味品2批次、乳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武汉市汉阳区爱时代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秭归康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飘香麻辣味小米锅巴(生产日期:2019-07-05),菌落总数检验值2.4×104CFU/g,9.6×103CFU/g,2.9×104CFU/g,4.8×104CFU/g,3.4×104CFU/g;标准规定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宜昌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9年10月1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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