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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1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3    评论:0
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号),涉及北京市食品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号),涉及我市食品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京中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科院南路店销售的洋槐蜂蜜

  (一)北京中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科院南路店销售的、标称北京中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日高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生产日期为2019-5-21),经检验,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中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科院南路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北京中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科院南路店共购进上述批次产品270瓶,销售201瓶,剩余69瓶。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剩余未售出的69瓶该批次产品当场依法扣押。

  (三)对不合格食品,北京中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科院南路店已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在“京东商城”经营的圣女果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京东万侬合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厦门市百年尚善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厦门市百年尚善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阿克苏市粟兴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女果干(生产日期为2019-07-10),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食药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平台(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经营企业为厦门市百年尚善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三路200号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116夹层。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厦门市百年尚善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食药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6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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