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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2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8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酒类、饮料、蔬菜制品等5大类食品共315批次样品,发现酒类、饮料、蔬菜制品、糖果制品共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酒类、饮料、蔬菜制品等5大类食品共315批次样品,发现酒类、饮料、蔬菜制品、糖果制品共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5大类食品共315批次样品。其中,酒类99批次,合格96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70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6批次;水果制品63批次,合格63批次;蔬菜制品43批次,合格42批次,不合格1批次;糖果制品40批次,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赣州万万年原生态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五指峰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信丰县犀牛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昆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鄱阳县顶峰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大岩岭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江西财富广场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华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菌可吸奶昔布丁(原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赣州市南康区康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聚福源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寻乌县基隆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基隆山泉,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江西赣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分公司生产销售的赣源净化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北西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宜丰洞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冬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赣州华鑫农业示范服务基地生产销售的多味鲜辣椒米椒(盐水渍菜),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江西省德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国江西省德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珍藏吉品五年陈黑糯米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北西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七宝山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本省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环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产品控制和原因排查;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同时下架相关商品等手段控制风险。目前,已对部分相关违法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19年12月1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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