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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85    评论:0
导读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肉制品、乳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类食品3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肉制品、乳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类食品3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苯并[α]芘、酸价/酸值、菌落总数、霉菌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思南凌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思南绿源超超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菜油,酸值(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贵州富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贵州富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周义食品有限公司铁杆分公司生产的香辣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四、兴义市黔山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金禾堂鲜榨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油茶籽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五、安龙县普坪镇胡兴英油菜籽加工厂销售的、标称安龙县普坪镇胡兴英油菜籽加工厂生产的菜籽油,苯并[α]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铜仁市、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020年1月16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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