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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9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39    评论:0
导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蜂产品、饮料、水产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豆制品10大类食品430批次样品,其中蜂产品、饮料、水产制品、肉制品4大类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滥用兽药、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蜂产品、饮料、水产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豆制品10大类食品430批次样品,其中蜂产品、饮料、水产制品、肉制品4大类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滥用兽药、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家年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秦煌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富平县真蜂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滋源牌天滋源土蜂蜜,1批次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大荔县活力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宝鸡市陈仓区车站康鼎商行销售的标称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关中九龙山天然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宝鸡市金台区欣淼商贸行销售的标称宝鸡市凤凰山泉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岩露天然山泉水,2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标称渭南市聚源升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渭花泉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爱家购物广场阎良店销售的标称烟台纳源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渍海带叶,1批次铅(以Pb计,以干重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西安百福乐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莲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闻名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福州有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泽牌福泽“麻辣味”海蜇头(即食海蜇),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八)西安百福乐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莲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闻名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福州有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泽牌“麻辣味”海蜇丝(即食海蜇),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延安尚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嘉岭店销售的标称沈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委托甘肃雨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雨润牌酱猪耳朵(酱卤肉制品),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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