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关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647    评论:0
导读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在中国法制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食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2597条。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在中国法制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食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2597条。
 
  我们对征集到的意见逐条梳理研究,采纳707条(含部分采纳409条),不采纳1890条。根据采纳的意见重点做了三方面合理修改:一是对标识所用文字、进口食品标识、贮存条件、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警示标志和警示语等标注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对食品名称、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的管理进一步细化要求,实施严格管理。三是对特殊食品标识的特殊要求、食用农产品的标注要求等进一步加以规范。未采纳意见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充分理解食品标识的立法本意,强调企业的执行问题和产品介绍,以及对部分条款没有结合上下文语义进行理解。对此,我们将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实践,编写条文释义进行解读,尤其是对未采纳修改意见建议的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我们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按程序组织进行立法审查、发布实施。

      相关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02/21/57231.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