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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67    评论:0
导读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类食品74批次样品。抽检食用农产品6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类食品74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6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广西南宁市笑喔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的“鱼皮花生”和“酱香花生”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检测结果为0.95g/100g 和0.81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
 
  (二)广西广百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相思湖店销售的“长豆角(豇豆)”,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检测结果为0.16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三)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 ,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检测结果为0.54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南宁、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0年22期)
 
  3.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量》(GB 2763.1—2018)、《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抽检项目
 
  1.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磺胺类(总量)、地西泮、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哒唑、羟基甲硝唑、羟甲基甲硝咪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2.番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苯醚甲环唑、苯酰菌胺、啶氧菌酯、氟虫腈、硫线磷、嘧菌酯、灭多威、噻虫胺、双甲脒、水胺硫磷、肟菌酯、乙霉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阿维菌素、唑螨酯、氧乐果。
 
  3.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磺胺类(总量)、地西泮、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哒唑、羟基甲硝唑、羟甲基甲硝咪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4.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组胺、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磺胺类(总量)、地西泮、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哒唑、羟基甲硝唑、羟甲基甲硝咪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5.鸡蛋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利巴韦林、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氟虫腈(以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之和计)。
 
  6.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替米考星、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利巴韦林、甲硝唑。
 
  7.豇豆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克百威、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内吸磷、甲拌磷、倍硫磷、敌百虫、氟虫腈、联苯肼酯、硫线磷、灭多威、灭蝇胺、杀扑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阿维菌素、甲胺磷。
 
  8.辣椒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氯唑磷、内吸磷、倍硫磷、虫酰肼、敌百虫、甲霜灵和精甲霜灵、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三唑醇、吡唑醚菌酯、硫线磷、灭多威、杀扑磷、水胺硫磷、氟虫腈、氧乐果、唑螨酯、多菌灵。
 
  9.梨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氧乐果、辛硫磷、烯唑醇、戊唑醇、四螨嗪、噻菌灵、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灭线磷、醚菌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腈菌唑、甲基硫菌灵、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硅唑、氟虫腈、多菌灵、毒死蜱、敌敌畏、吡虫啉、苯醚甲环唑、百菌清、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克百威。
 
  10.马铃薯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倍硫磷、吡唑醚菌酯、对硫磷、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氟虫腈、氟啶胺、甲胺磷、甲拌磷、甲基毒死蜱、灭多威、内吸磷、噻虫啉、噻呋酰胺、杀扑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克百威。
 
  1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土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氟甲喹、达氟沙星。
 
  12.苹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辛硫磷、烯唑醇、戊唑醇、四螨嗪、噻螨酮、噻菌灵、螺螨酯、腈菌唑、甲基硫菌灵、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环唑、氟虫脲、氟虫腈、毒死蜱、啶酰菌胺、丙溴磷、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丙环唑、对硫磷、敌敌畏。
 
  13.茄子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氯唑磷、内吸磷、倍硫磷、敌百虫、噻螨酮、三唑醇、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硫线磷、灭多威、噻虫啉、杀扑磷、水胺硫磷、甲胺磷、肟菌酯、唑螨酯、氧乐果。
 
  14.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蜱、克百威、乐果、辛硫磷、氧乐果、甲拌磷、倍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百菌清、硫线磷、灭多威、杀扑磷、水胺硫磷、阿维菌素、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肟菌酯。
 
  15.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氯丙嗪、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喹乙醇代谢物、利巴韦林。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抽检项目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0年第22期)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
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普宁市里湖河头工业区
广西南宁市笑喔喔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华西路38号大和平华西商业城壹号楼负一层B1183号铺面
鱼皮花生
128克/袋
新榕园+图形商标
2019-09-1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95g/100g║≤0.50g/100g
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2
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普宁市里湖河头工业区
广西南宁市笑喔喔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华西路38号大和平华西商业城壹号楼负一层B1183号铺面
酱香花生
128克/袋
新榕园+图形商标
2019-09-1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81g/100g║≤0.50g/100g
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3
/
/
广西广百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相思湖店
南宁市大学东路93-1号相思湖公园1号停车场及商业中心项目地下负一层
长豆角(豇豆)
/
/
2019-06-26
克百威║0.162mg/kg║≤0.02mg/kg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
/
/
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桂林市环城西一路117号联达广场地下一层
豇豆
/
/
2019-06-26
水胺硫磷║0.547mg/kg║≤0.05mg/kg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附件3
 
  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2批次炒货制品及坚果制品样品存在超限量使用过氧化值的情况,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
 
  二、克百威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克百威在长豆角(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大量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健康影响风险。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 1 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样品克百威超标。
 
  三、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水胺硫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水胺硫磷能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人类中毒。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样品水胺硫磷超标。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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