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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5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67    评论:0
导读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8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8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药路店销售的标称辽宁雨谦食品有限公司辽中分公司生产的小蒙酸菜(生产日期2019-10-28),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市南岗区何山包子铺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19-11-7),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大庆大商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红岗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龙大食品有限公司供应的牛肉(购进日期2019-10-12),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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