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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2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44    评论:0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其他调味料、羊肉及副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品、水果、蔬菜、蛋及蛋制品、瓶/桶装饮用水8类食品33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2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其他调味料、羊肉及副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品、水果、蔬菜、蛋及蛋制品、瓶/桶装饮用水8类食品33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2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其他调味料100批次,全部合格;羊肉及副产品40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25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4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水果4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蔬菜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及蛋制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瓶/桶装饮用水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日照市凌云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好旺多超市经营的云海湾饮用天然矿泉水,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日照市凌云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北京三江鱼餐饮店经营的鲤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北京市陈旺存特果经营部经营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北京吴氏蜀香缘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赵一平水产品商行经营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北京加饭香酒楼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北京江津蜀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草鱼,地西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8.北京珑璟锦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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