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饼干4类食品2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36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饼干3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