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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0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5    评论:0
导读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5大类食品392批次样品,检出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等。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5大类食品392批次样品,检出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绵阳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老张酒坊销售的“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销售的“散装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二)资阳市雁江区友利快餐销售的“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销售的“散装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二、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问题

  (一)资阳市孙家坝农贸市场朱治刚销售的、来自资阳市雁江区柒达生猪屠宰场的“猪后腿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资阳市天王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李雄销售的“白鲢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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