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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7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79    评论:0
导读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蜂产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盐、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14大类食品28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蜂产品、蔬菜制品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使用违禁兽药、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蜂产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盐、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14大类食品28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蜂产品、蔬菜制品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使用违禁兽药、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勉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城固县汉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农+图形)牌土蜂蜜,1批次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西安民乐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眉山市川妹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帅牌山椒罗汉笋(酱腌菜),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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