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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5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8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03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7大类食品共224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共10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7大类食品共224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共10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7大类食品共224批次样品。其中, 食用农产品63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51批次,合格46批次,不合格5批次;蛋制品28批次,合格2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6批次,合格26批次;罐头24批次,合格24批次;冷冻饮品22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袁老四火锅万达店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筷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江西思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纤杯乐(法式香草雪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南昌市青山湖区吃铺文化餐厅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筷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江西省乐平市雪青老冰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冷狗葡萄干牛奶口味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江西财富广场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销售的ZC杭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都昌县福德龙新城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宜丰县雅盛购物广场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万安县鑫隆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上饶市广信区青娟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四)质量指标问题

  由横峰县欢乐家人餐馆销售的腌腊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2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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