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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5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6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37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饮料、酒类8大类食品共343批次样品,发现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饮料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饮料、酒类8大类食品共343批次样品,发现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饮料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8大类食品共343批次样品。其中,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9批次,合格12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77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2批次;保健食品74批次,合格7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3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3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1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3批次,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横峰县天运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瑞峰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青山湖区好吃妈妈菜餐厅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筷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上饶新田园科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野葛根粉(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江西绿色经典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忆童年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高安市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忆童年南瓜酱,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德兴市泗洲镇德乐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德兴市宋氏葛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铅、菌落总数不符合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海芝鲜海鲜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珍宝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红谷滩新区家罗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12月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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