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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动物产品进口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4    来源:质检总局标法中心    浏览次数:235    评论:0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美国于2007年1月16日发出通报,告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疫局拟修订动物产品进口法规,允许从存在古典猪瘟的地区进口未经熟制的猪肉和猪肉制品,只要这些未经孰制的猪肉和猪肉制品来自非疫区,并且符合关于处理和装运的某些条件即可进口。这一措施取消了对从存在古典猪瘟地区进口未经熟制的猪肉和猪肉制口的某些限制,同时可防止古典猪瘟传入美国。该通报拟批准生效日期待定,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5日。
 
关键词: 进口,动物,法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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