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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7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02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76批次,涉及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76批次,涉及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铜山区汇泽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开心果球,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赣榆区青口镇兴旺酱菜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海安市福宝食品厂生产的陇西堂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标称灌云县绿生源纯净水厂生产的绿生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医药高新区享易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香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乡吧佬香酥鸡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赣榆区青口镇顾介军海产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连云港万家旺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莲婆即食泥螺,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赣榆区海头镇王虎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凯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夹心海苔、夹心海苔(炒米)及夹心海苔(巴旦木)3批次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七、赣榆区海头镇王虎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文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海苔(芝麻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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