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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95批次两节抽检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2    评论:0
导读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元旦、春节相关产品29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抽检相关产品295批次,合格样品292批次(详见附件2),不合格样品3批次(详见附件3)。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元旦、春节相关产品29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抽检相关产品295批次,合格样品292批次(详见附件2),不合格样品3批次(详见附件3)。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呼和浩特市北国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呼和浩特市北国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固体饮料(奶茶),蛋白质含量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临河区何伍水产行(被抽样单位名称:临河区何伍水产行)经营的宽带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维乐惠超市有限公司大学路分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内蒙古维乐惠超市有限公司大学路分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对不合格产品情况的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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