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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8    评论:0
导读

按照2020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161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按照2020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161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和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问题
 
  北安市蟠龙大饼饭店自制销售的酱牛肉(生产日期2020-1-8),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佳木斯市东风区浦东共和果品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共和果业大库提供的韭菜(购进日期2019-12-28),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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