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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运城市市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8    评论:0
导读

自2020年元月至今,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过程中,运城市有2家企业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自2020年元月至今,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过程中,我市有2家企业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解放路分公司销售的香酥烤花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解放路分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9日的香酥烤花卷,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于 2020年6月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香酥烤花卷共购进20袋(350g/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解放路分公司销售的石头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解放路分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的石头饼,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于 2020年6月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石头饼共购进24袋(218g/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山西佰客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芝麻酱(复合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山西佰客隆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6日的花生芝麻酱(复合型),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黄曲霉毒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于 2020年5月2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抽检花生芝麻酱(复合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运城市市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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