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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4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1    评论:0
导读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蛋制品5大类食品17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农药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等问题。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蛋制品5大类食品17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农药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韩城盛世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丹凤县龙驹东兴购物广场金山店销售的韭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鄠邑区购物广场销售的小西芹,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彬州润家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图形商标)牌健民牛骨髓油茶,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佳源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乾源香+图形)牌小宝烟熏豆干,2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佳源豆制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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