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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1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72    评论:0
导读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15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54批次,不合格3批次。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15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54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饮料3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饼干1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酒类20批次、肉制品21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速冻食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承德县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宽城泰丰集团维康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依萍富锶饮用天然山泉水,溴酸盐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宽城泰丰集团维康山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2.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武志宏蔬菜调料店销售的标称青县邵康香油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青县邵康香油制造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3.承德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德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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