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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56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97    评论:0
导读

近期,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涉及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食糖、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食品等30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1356批次,检出合格1343批次,不合格13批次。

   近期,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涉及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食糖、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食品等30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1356批次,检出合格1343批次,不合格13批次。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1、长沙碧湘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长沙市天心区新怡香烧腊快餐店销售的叉烧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长沙市天心区新怡香烧腊快餐店销售的叉烧排骨,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长沙市开福区鹊印餐饮店销售的叉烧,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长沙市岳麓区江波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红尖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长沙市雨花区岳尚兵蔬菜商行销售的油麦(油麦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长沙市雨花区尚好茶茶业商行销售的春芽毛尖,乙酰甲胺磷、甲胺磷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长沙市雨花区尚好茶茶业商行销售的高山绿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长沙市芙蓉区汤友才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邓日洪-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集里龚家桥社区筱水农贸市场内销售的泥鳅,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标称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雷山大曲纯粮酒坊生产的宏五醇香五粮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长沙市芙蓉区刘雪辉蔬菜经营部销售的乡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长沙市望城区冯氏蛋类商行销售的鸡蛋(农家土鸡蛋),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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