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4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98    评论:0
导读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4批次,涉及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等8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4批次,涉及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等8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勐腊黄玲早点摊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勐腊黄玲早点摊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丘北千里香馄饨馆一分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丘北李云宵伊味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勐海县飞飞小菜馆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沾益龙华宣脆油条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沾益龙华琼琼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八)威信县土家牛肉米线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九)思茅区龙梅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墨江酒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紫谷酒,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墨江酒江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一)泸水福鑫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玉溪友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银丝卷,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曲靖源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兽药残留问题
 
  曲靖市沾益区红联养蜂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枇杷花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属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11/24/7774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