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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1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98    评论:0
导读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9类食品8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2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9类食品8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2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天天一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樵水韵包装饮用水和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珠海市吾尔康饮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盛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东莞市寮步日益饮用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滢山饮用纯净水、盈沁泉饮用纯净水和清纯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佛冈县观音山饮品厂生产的、商标为龍潭灣和高岗山泉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榕利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智多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蔬菜燕麦片和核桃牛奶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广州市南沙区利方购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常平福佳食品厂生产的黑米手工面包,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广州市南沙区兴雪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采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广州市番禺区大龙和海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新潮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瓜味吐司(夹心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河源中山大道分店销售的供港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梅州市梅江区永达京杂海鲜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梅州市梅江区蓝小英蔬菜档销售的白豆角(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茂名市茂南区河东市场柯万友销售的猪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湛江市坡头区骆土新海鲜档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廉江市中心市场劳丽妹冰鲜档销售的青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廉江市廉城杰记水产品店销售的毛蟹(淡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兴店销售的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珠海市鹏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肠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东信名苑店销售的来自茂名市电白区威振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的鲜细面条和鲜宽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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